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
对缴存东谈主购买和租借
保险性住房的撑抓力度
更好满足住户住房需求
3月12日
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《对于撑抓缴存东谈主购买和租借保险性住房的示知》
一、鼎力撑抓缴存东谈主购买保险性住房
购买保险性住房的缴存东谈主,可索要个东谈主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,同期还可苦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,索要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跨越所购住房总价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东谈主住房贷款购买保险性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%。
二、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索要撑抓力度
城镇住房收入不毛家庭和新市民、后生东谈主等住房不毛群体,以及租住世界租借住房、保险性租借住房的缴存东谈主,可按内容房租开销索要住房公积金。缴存东谈主可委用住房公积金处分中心,按商定向住房租借机构划转住房公积金径直支付房租。
本示知自2025年3月12日起实施,原计谋法令与本示知法令不一致的,按本示知法令践诺,由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矜重讲授。
来源:鄂州市住房公积金
发布于:北京市